“今后打假,腰杆更硬了!”昨天,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立晓从省高院拿到民事判决书,长舒了一口气。7日,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:“汉味周黑鸭”立即停止使用含有“周黑鸭”字样的企业名称,并赔偿“周黑鸭”30万元。
“汉味周黑鸭”在商标名称、包装、装潢上“傍名牌”,为此“周黑鸭”将其告上法庭。去年底,武汉中院一审判决:汉味周黑鸭饮食文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带有“周黑鸭”字号的企业名称,不得使用与周黑鸭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等,赔偿“周黑鸭”经济损失30万元(本报曾报道)。因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,省高院于今年3月3日公开审理此案,并于上周作出终审判决。
郝立晓表示,“在湖北省内,除武汉市外,我们仅在黄石、孝感、安陆、咸宁设有9家分店,省内其他地区出售的都是假周黑鸭。”他透露,“周黑鸭”今年还将在省外进行打假维权。 |